剪辑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本实训室为剪辑创作专用实训室,为校级开放实训室,对全校师生开放,使用须填写《亚洲微电影学院实训室开放情况登记表》。
二、实训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实训,教学计划之外需要使用本实训室,必须经亚洲微电影学院批准。对教学计划已安排的实训,如教师需要临时调整,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三、教师在每次实训前,须向学生讲清设备使用注意事项、操作方法和实训要求等。
四、学生课外使用实训室和设备,应按要求登记并填写实训内容,不得做与作业、实训、项目研究等无关的内容。
五、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以及与实训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室。
六、爱护实训室设备,未经实训室管理人员的批准,不得擅自挪动、拆卸实训室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严禁随意删除、安装软件和更改原机内文件路径。严禁将实训仪器设备带至室外。凡人为造成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严禁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吸烟等,严禁在墙面、桌面、仪器设备上刻写涂画。
八、实训结束,须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教师应督促、检查学生是否对垃圾文件、临时文件进行清理,并按程序退出登陆状态。设备、桌椅等应归位摆放整齐,关闭设备电源,锁好门窗并与实训室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传统媒体设备展览室管理制度
一、传统媒体设备展览室主要承担中外电影史等课程教学和学生实践活动。若对外开放,必须经亚洲微电影学院批准,开放时应有管理人员在场指导参观。
二、实训室管理人员平时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院。
三、实训室需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携带食物、饮料入内,严禁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
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实训室管理人员须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六、实训室需配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保障消防通道通畅。要保持室内通风、干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七、进入实训室严禁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八、严禁随意触摸展览设备。
新媒体摄影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实训室器材设备须定柜、定位、分类存放,做到器材设备、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
二、实训室器材设备须做好日常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盗工作,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三、实训室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按时登记,交还设备时仔细检查设备状况,如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上报。
四、设备管理人员收回设备后,应认真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
五、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凡借用设备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验收归还。所有器材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不得挪作它用。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所有器材设备如因使用人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或者用于非教育教学活动而致损坏者,一律由使用人员按价赔偿。
影视器材领用程序:
1.申领人根据业务情况,提出使用器材申请,首先经由任课教师签字批准后,再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到管理员处领取。
2.管理员根据《亚洲微电影学院设备器材使用单》的品项配备器材给申领人,申领人需要当面检查器材是否完好、配件等是否齐备,确认无误后,在《亚洲微电影学院设备器材使用单》签字,器材的保管、监督责任由管理员转到申领人手中。
3.申领人收到器材后对器材负有保管、使用权。使用完毕后,经管理员检查配件齐全、设备良好无误后签字确认,保管责任转至管理员。
图形图像设计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本实训室为图形图像设计专用实训室,为校级开放实训室,对全校师生开放,使用须填写《亚洲微电影学院实训室开放情况登记表》。
二、实训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实训,教学计划之外需要使用本实训室,必须经亚洲微电影学院批准。对教学计划已安排的实训,如教师需要临时调整,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三、教师在每次实训前,须向学生讲清设备使用注意事项、操作方法和实训要求等。
四、学生课外使用实训室和设备,应按要求登记并填写实训内容,不得做与作业、实训、项目研究等无关的内容。
五、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以及与实训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室。
六、爱护实训室设备,未经实训室管理人员的批准,不得擅自挪动、拆卸实训室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严禁随意删除、安装软件和更改原机内文件路径。严禁将实训仪器设备带至室外。凡人为造成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严禁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吸烟等,严禁在墙面、桌面、仪器设备上刻写涂画。
八、实训结束,须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教师应督促、检查学生是否对垃圾文件、临时文件进行清理,并按程序退出登陆状态。设备、桌椅等应归位摆放整齐,关闭设备电源,锁好门窗并与实训室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视听艺术语言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视听艺术语言实训室为观看、点评学生各类视频作品,剖析中外经典影片制作技巧等用途的专用实训室。
二、本实训室投影仪的亮度、色度、对比度和音响的音色、音量通常已调整到最佳状态,没有特殊要求不可随意调整;如需调整须由实训室专业人员调整,结束后恢复原状。
三、实训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实训,教学计划之外需要使用实训室,须经亚洲微电影学院批准。对已经安排的实训,如教师需要临时调整,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四、教师在每次实训前,须向学生提出要求,在教学实训期间内,学生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实训内容。
五、学生课外需使用实训室和设备,应按要求登记并填写实训内容,不得做与作业、实训、项目研究等无关的内容。
六、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以及与实训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室。
七、爱护实训室设备,未经实训室管理人员的批准,不得擅自挪动、拆卸实训室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严禁随意删除、安装软件和更改原机内文件路径。
八、严禁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吸烟等,严禁在墙面、座椅上刻写涂画。
九、实训结束,须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关闭设备电源,锁好门窗并与实训室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演播厅管理制度
一、本实训室为虚拟演播专用实训室,为校级开放实训室,对全校师生开放,使用须填写《亚洲微电影学院实训室开放情况登记表》。
二、实训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实训,教学计划之外需要使用实训室,须经亚洲微电影学院批准。对已经安排的实训,如教师需要临时调整,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三、使用者应熟悉、掌握虚拟演播设备系统的功能和操作流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动、拆卸、改装室内设备或线路。如因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或引发意外事故,由当事人按规定照价赔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学生操作设备时,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人为损坏设备。如有设备异常或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
五、学生不得做与实训无关的内容。凡进入演播间要保持鞋底干净,必要时穿戴鞋套。
六、严禁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吸烟等,严禁在墙面、桌椅上刻写涂画。
七、注意用电安全,室内严禁明火!严禁外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需搭建、安装布景或放置其他材料,在审批同意后按消防条例有关要求实施,使用后拆除移走。
八、演播厅使用完毕后务必进行卫生和安全检查,确认收拾整齐、无任何安全隐患后,关闭所有电源方可离开。
声音设计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声音设计实训室是专门为学院教学、科研与师生实践服务而建设的专用实训室。
二、实训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实训,教学计划之外需要使用实训室,须经亚洲微电影学院批准。对已经安排的实训,如教师需要临时调整,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三、声音设计实训室由实训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录音设备的操作要做到轻拿、轻放,避免用力过重造成损坏。
四、录音设备开机、关机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
五、不能以手拍或强吹气的方式试麦克风,临时连接的麦克风使用完毕后需放回原位。
六、进入声音设计实训室内不得在电源开启的情况下随意移动录音设备。
七、严禁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吸烟等,严禁在墙面、桌椅上刻写涂画。
八、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以及与实训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室。
九、实训室内的录音设备,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轻易拆卸。
十、实训室管理人员定期对所使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设备故障需上报进行维修。
十一、实训结束,须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关闭设备电源,锁好门窗并与实训室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灯光设计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灯光设计实训室是专门为学院教学、科研与师生实践服务而建设的专用实训室。
二、实训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实训,教学计划之外需要使用实训室,须经亚洲微电影学院批准。对已经安排的实训,如教师需要临时调整,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三、实训室器材设备须做好日常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盗工作,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四、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凡借用设备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验收归还。所有器材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不得挪作它用。
五、教师在每次实训前,须向学生讲清灯光设备使用注意事项、操作方法和实训要求等。使用时,必须认真检查电路无误后,再接通电源,出现异常及时关掉电源,以免造成设备故障进一步扩大。
六、未经任课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拆卸仪器,不得任意动用器材,不许将器材带出实训室。
七、严禁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吸烟等,严禁在墙面、桌椅上刻写涂画。
八、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以及与实训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室。
九、实训结束,须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关闭设备电源,锁好门窗并与实训室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新媒体编辑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新媒体编辑实训室是专门为学院教学、科研与师生实践服务而建设的专用实训室。
二、实训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实训,教学计划之外需要使用本实训室,必须经亚洲微电影学院批准。对教学计划已安排的实训,如教师需要临时调整,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三、教师在每次实训前,须向学生讲清设备使用注意事项、操作方法和实训要求等。
四、学生课外使用实训室和设备,应按要求登记并填写实训内容,不得做与作业、实训、项目研究等无关的内容。
五、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以及与实训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室。
六、爱护实训室设备,未经实训室管理人员的批准,不得擅自挪动、拆卸实训室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严禁随意删除、安装软件和更改原机内文件路径。严禁将实训仪器设备带至室外。凡人为造成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严禁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吸烟等,严禁在墙面、桌面、仪器设备上刻写涂画。
八、实训结束,须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教师应督促、检查学生是否对垃圾文件、临时文件进行清理,并按程序退出登陆状态。设备、桌椅等应归位摆放整齐,关闭设备电源,锁好门窗并与实训室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数字创意实训室(绿箱)管理制度
一、本实训室为数字创意专用实训室,为校级开放实训室,对全校师生开放,使用须填写《亚洲微电影学院实训室开放情况登记表》。
二、实训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实训,教学计划之外需要使用实训室,须经亚洲微电影学院批准。对已经安排的实训,如教师需要临时调整,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三、使用者应熟悉、掌握数字创意实训室的功能和操作流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动、拆卸、改装室内设备或线路。如因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或引发意外事故,由当事人按规定照价赔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学生操作设备时,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人为损坏设备。如有设备异常或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
五、学生不得做与实训无关的内容。凡进入绿箱区要保持鞋底干净,必要时穿戴鞋套。
六、严禁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吸烟等,严禁在墙面、桌椅上刻写涂画。
七、注意用电安全,室内严禁明火!严禁外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需搭建、安装布景或放置其他材料,在审批同意后按消防条例有关要求实施,使用后拆除移走。
八、实训室使用完毕后务必进行卫生和安全检查,确认收拾整齐、无任何安全隐患后,关闭所有电源方可离开。